三、利率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利率在貨幣政策傳導中的作用進一步增強
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健全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利率形成機制,中央銀行通過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合理配置資源。“十一五”期間,人民銀行在推動利率市場化工作上取得新進展:一是構建貨幣市場基準利率,建立健全我國市場利率體系。2007年上海銀行間市場拆放利率(Shibor)正式運行以來,Shibor在貨幣市場利率體系中的基準地位逐步確立,正逐步成為貨幣市場、票據市場、債券市場以及衍生產品市場的定價基準。二是全面實現了貨幣市場和債券市場利率的市場化,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進一步擴大,放開了貸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調整了房貸利率浮動下限,擴大商業銀行自主定價空間,更大程度地發揮市場在利率決定中的作用。三是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利率定價指導,督促金融機構不斷完善定價機制和提高定價能力,完善利率監測系統,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定價。四是中央銀行利率調節體系逐步完善,中央銀行運用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市場利率的能力進一步提高,中央銀行票據和回購利率發揮了引領利率走勢的作用。總的來看,“十一五”期間,我國金融機構定價水平顯著提高,微觀主體對利率的敏感性不斷增強,利率在調整資源配置和傳導貨幣政策中的作用進一步顯現。我國利率市場化是一個不斷推進和完善的過程,需要培育各方面的條件,如增強金融機構的定價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提高客戶的自我選擇、自我保護能力,創造良性競爭的市場環境,等等。下一步,人民銀行將繼續積極促進各方面條件的成熟,根據“十二五”規劃的要求,有規劃、有步驟、堅定不移地推動利率市場化。
四、貨幣政策工具體系進一步豐富,發揮出總量調控和結構調整的重要作用
公開市場業務與存款準備金工具相互配合,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由于國際收支雙順差導致貨幣被動投放較多,加強流動性管理成為近年來我國金融宏觀調控面臨的重要問題。早在2003年,人民銀行就開始通過發行央行票據加強銀行體系流動性管理。“十一五”期間,人民銀行加強對銀行體系流動性供求情況和市場環境的分析監測,以發行央行票據為主、國債回購操作為輔,創新操作工具,通過調整公開市場操作規模、節奏以及工具組合,合理調整各期限品種操作利率等方式,靈活開展公開市場操作。2006年至2010年11月,共開展公開市場操作約33萬億元,其中發行央行票據約20萬億元,開展回購操作約13萬億元。在運用公開市場操作進行日常流動性管理的同時,還充分發揮存款準備金工具主動性較強,能夠深度凍結流動性的特點,通過靈活調整準備金率加強流動性管理。“十一五”以來,存款準備金率上調24次,下調4次,此外,通過實施差別準備金工具,將總量調控和個體風險差異結合起來,加強流動性管理,引導信貸合理投放。“十一五”期間,人民銀行通過搭配使用公開市場操作和存款準備工具,適應形勢變化,調控流動性水平,為經濟平穩運行創造了良好環境。
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引導信貸資金投放、優化信貸結構的功能。人民銀行按照“區別對待、收放結合”的原則對再貸款實行分類管理,有效發揮支農再貸款、再貼現支持擴大“三農”和縣域等薄弱環節信貸投放的引導作用,同時加強再貸款債權的維護。“十一五”期間,適當擴大支農再貸款的對象和用途范圍,明確將涉農票據和中小企業票據作為再貼現支持的重點,對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安排增加支農再貸款和再貼現額度。截至2010年10月末,全國支農再貸款余額676億元,其中對西部地區和糧食主產區支農再貸款占全國的比例超過93%;再貼現余額605億元,其中,涉農票據占32%,中小企業票據占85%。再貸款和再貼現引導信貸投向、優化信貸結構、支持擴大“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的作用進一步增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