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主管部門的審批并不完全對接,誰說了算
藥價只是一個數字,隱藏在這個數字背后的則是復雜的邏輯。
在藥價的制定中,除了藥品生產原材料、人工費用、企業管理成本、流通費用等生產成本及企業利潤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決定著藥價的高低。這個因素,就是對藥品創新程度、綜合性價比的認定。
在這個層面,藥品有了專利藥、原研藥、不同類型的新藥、仿制藥、單獨定價藥等不同性質的區分,這些對藥品的不同界定,直接決定了這些藥品在進入市場之后的不同價格梯次。
按照我國目前的藥品定價機制,專利藥屬于藥品創新的最高檔,能夠享受最高的利潤空間,如果一個藥品能獲得專利,那就能在定價上領先一步。
嘉和創投管理公司執行董事張曉龍向記者發來郵件提到,錦州奧鴻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邦亭上市后,企業進行研發投入和技術創新,于2008年獲得了中國知識產權局頒發的產品發明專利。
這個專利就帶來了價格上的優勢。原研藥在價格上屬于單獨定價,比仿制藥能享受更多利潤空間,在招標、政策性限價、降價等沖擊中有相對保護性。
按照現行的《藥品政府定價辦法》,已過發明國專利保護期的原研制藥品比GMP企業生產的仿制藥品,針劑差價率最高可以達到35%,其它劑型差價率最高可以達到30%。
仿制藥也并非都處在價格的最底層。據國家發改委價格司相關人士介紹,如果某仿制藥質量標準高、臨床上比別的藥品效果好,就能夠單獨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