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有清代表在發言
3月12日下午3時,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臺灣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結合《政府工作報告》和《物權法(草案)》、《企業所得稅法(草案)》,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會議由王瓊瑛主持。
胡有清代表在會上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報告,反映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年來非常扎實的工作,在立法、監督、對外工作、對外交往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績。立法工作,應該說按照立法的計劃做了非常扎實的工作,在監督和代表方面的工作成績更是令人矚目。所以,他對這個報告是滿意的。
胡有清說,代表工作去年在很多方面都做得很好,我們臺灣團對此有親身的感受。去年根據在視察之外增加一次調研的安排,我們全團到江蘇進行了專職的調研,主要是對個體臺商投資保護的問題,還有其他的有關臺胞的情況進行了一些調研。江蘇的臺商在全國應該說是最多的地方之一,臺資企業很多,我們全團的代表在這次的調研之中獲得了很深刻的印象,也接觸到一些問題,形成了我們的調研報告,有很多意見,在這次會議上形成了建議,有的還在審議當中,有的已向政府領導反映。所以,這個調研的活動很好,使我們真正接觸、了解了實際情況。去年我們的代表參加了人大常委會對代表的培訓,對我們履職也有很大的好處。
對于代表工作,胡有清認為還應該進一步加強,并提出了以下建議:
第一,代表現在的履職要花較多的時間。根據胡有清自己的情況,大概參加大會、參加視察和調研以及平常做一些了解情況的工作,一般來說每年需要兩到三個月的工作日時間。隨著人大的作用的進一步發揮,代表的責任、任務將會更重。這次關于選舉第十一屆人大代表的草案中提到增加一線工人代表的比例。作為一線的工人代表他們履職和所花費的時間、精力這些因素要考慮。胡有清代表建議,代表在一年里留出一定的時間、集中一定的精力履行代表的職責。
第二,現在各個省的人大常委會都有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各省的代表聯絡處以及人大常委會都為本省的人大代表履職提供了很多的服務保障。我們臺灣團也是,我們也有一個全國人大代表聯絡處,他們也為我們提供了很多的幫助。但是,因為剛剛成立不久,所以,力量還有限。當然,胡有清認為主要是因為人很少。所以,要想更好地開展工作需要加強力量,配備更多的人力,在為代表服務當中發揮更好的作用。
第三,在代表提出的這么多的議案、建議之后,有關部門在人大常委會的組織之下都進行了很認真的辦理。胡有清代表認為在今后的辦理過程中,還應該進一步加強與代表的溝通,了解代表提出建議的背景。另外,有一些建議本身可能沒有充分反映或者還有其他的情況,如何解決這些問題,應該考慮如果很好地進行溝通、使辦理的質量更好。
從這幾年擔任全國人大代表的過程來看,代表的工作越來越受到重視,胡有清希望在今后的政治生活中發揮更為積極的作用。
胡有清代表還說,剛才有代表講了,《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是1994年出臺的,1995年,當時的委員長帶隊進行了一次執法檢查,這次執法檢查對臺灣同胞投資保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當時的執法檢查報告當中建議制定這個法的《實施細則》,后來在1999年出臺了細則。幾年過去了,我們在去年的調研中,感覺圍繞執行這個法,各級政府都做了很多的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績;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國際經濟形勢的變化,兩岸關系的變化等等產生了一些新的問題。
胡有清介紹說,今年的人大常委會初步安排在今年4月份召開的常委會上,將由國務院匯報臺灣同胞投資合法權益的保護問題。在這之前,國臺辦做了很多的準備工作。今年2月份參加了國臺辦的座談會,我們知道2月初在福州,在大陸的十個臺協的會長舉行了座談會,正在為報告作準備。胡有清代表建議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一次對《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實施細則》新的執法檢查,可以重點實地檢查工作,也可以安排其他相關的人做自查,通過執法檢查的過程,推動在大陸投資的臺灣同胞的保護工作,同時也為這個法的修訂問題進行調研。
另外,隨著臺胞到大陸來投資、求學、工作、生活的增加,也帶來了很多法律問題。臺灣當局在很多方面割斷臺灣和大陸歷史的、文化的聯系,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如何對到大陸來生活的臺胞提供更好的保護?需要在法律上進行一些問題研究。我們在最近的討論當中也提出了一些具體的問題,建議人大常委會對這些問題有計劃地進行一些調研,適時地跟進。這樣和政府的工作結合起來,更好地保護臺商以及其他常駐大陸臺胞的權益。 (許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