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5月31日訊:北京市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馬玉萍,在今天舉行的“北京市人民政府臺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啟動儀式暨北京市第十六次市長接待臺商日活動中就臺商朋友關注的問題給出回復。
一、關于臺商購房問題。有臺商提出,建設部、商務部等六部委2006年7月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規定包括臺資企業和臺商在內的境外機構和個人只能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這與《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中臺灣同胞與大陸居民在購房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的規定不符,現實中如何操作?
市臺辦與市建委就此事進行了溝通、協商,在北京市新出臺的《關于規范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中,明確規定“境外個人在本市購買自主商品房的,一個人只能購買一套住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而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框架下,解除了對臺商購買商品房的限制。
二、關于臺生子女就學問題。有臺商提出,《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規定,臺商子女可在大陸地區就學。可在大陸就讀的碩士、博士生,他們不是臺商,其子女就學沒有規定,如何解決?
經與有關部門溝通,目前這種情況不多,不普遍,臺辦可出函向有關部門說明情況,比照臺商子女就學辦法解決。如果今后這種情況較多,我們將向國臺辦反映,請國臺辦給予政策指導。
三、關于代辦臺胞證簽注問題。目前在辦理臺胞證延期手續時,公安局簽證處要求必須臺胞本人親自前往辦理,給臺商帶來諸多不便,能否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根據規定,臺胞證延期一般需本人親自辦理。經協商,如果本單位臺胞人數較多,可由單位出函統一辦理;臺胞個人因事不能親自辦理的,也可以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
四、關于降低注冊資金問題。臺胞到大陸投資能否降低注冊資本金額度?
經向商務局咨詢,答復為:目前臺胞個人投資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額度為30000元人民幣,投資額度已很低。
五、關于加強《保護法》的教育問題。建議組織職能部門認真學習《臺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它涉臺知識,在全國起到示范帶頭作用。為了加大解決臺商問題的力度,可否將市長接待日由一年一次改為一年兩次?
目前,我們已經制定規劃,認真研究具體落實措施。今年,我們已與市委宣傳部共同舉辦臺灣工作報告會,加強這方面的教育。
市長接待臺商日可以安排一年兩次。今天舉辦的接待日是本年度第一次,下半年將再舉行一次。
六、關于外匯兌換問題。規定個人每年只允許兌換五萬美元,且每次只能兌換一萬美元,給臺商在購房、買車等方面帶來不便。可否在換匯數額方面給予臺商方便?
對于外匯兌換,目前港澳臺及境外人士只能按照《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對臺灣同胞沒有特殊規定。
如果外匯購房,根據2006年9月1日(匯發<2006>47號)國家外匯管理局、建設部《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的相關規定,從境外匯入購房款的,外匯指定銀行進行真實性審核確認后,將購房外匯資金結匯后直接劃入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人民幣賬戶,不需要購房者直接兌換外匯。
七、關于開設小行號(個體戶)問題。市政府是否可研究開設小行號,以方便臺胞在京投資創業?
對此問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外資企業法》的相關規定,臺商在大陸投資只能采取設立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合資有限責任公司、合作三種形式。依據《城鄉個人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境外人士不能從事個體經營。
八、關于簡化審批手續問題。臺灣投資者在京設立企業登記部門較多,手續較為復雜,市政府可否建立辦理臺資企業登記的單一窗口?
經與市投資促進局及有關部門協商,決定設立“北京市人民政府臺資項目審批綠色通道”,這是專門為臺灣投資者來京設立企業提供綜合服務的一站式窗口,具體服務內容包括:前期招商咨詢洽談、中期代辦審判手續和后期跟蹤服務保障三部分,將為臺灣投資者提供更完善、更專業、更人性化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