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20多年中,隨著兩岸經貿往來的不斷擴大,祖國大陸在保護臺商合法權益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并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臺商保護成為2006年熱點話題
9月15日,在第一屆兩岸民間菁英論壇上,大陸和臺灣的專家就兩岸經濟雙贏及臺商權益保護等問題展開了討論,認為大陸在臺商保護方面做了很多工作,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套臺商保護體系,擁有專門的臺商保護法律法規。不斷增長的兩岸經貿往來,可以證明大陸在保護臺商權益方面的成效和誠意。
11月6日,在“海峽兩岸法學論壇”上,海峽兩岸法學交流促進會常務副理事長唐樹備在會上發言時表示,大陸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臺胞投資保護法律體系。
12月,在剛剛結束的贛臺經貿合作研討會上,臺商融資困難、宏觀調控對臺商投資的影響成為熱點話題。
大陸臺商保護成體系
在過去的20多年中,隨著兩岸經貿往來的不斷擴大,祖國大陸在保護臺商合法權益方面作了很多工作,并初步形成了較為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他說,1994年出臺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全面提升了保障臺商權益的意識,隨后各地紛紛出臺了保護臺商投資權益的地方性法規。1999年出臺的《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細則》,則進一步將對臺商權益的保障擴展到了生活、子女就學層面,更豐富了人文關懷的內涵。
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重要講話明確指出:“不管發生什么情況,我們都將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一切正當權益。”
2003年底,國家主席胡錦濤在會見臺灣同胞投資企業協會會長時再次重申,只要是對臺灣同胞來大陸投資經商、興辦實業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兩岸經濟、科技和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和合作有利的事情,只要是對兩岸關系發展和祖國統一有利的事情,我們都會盡最大努力加以推動。
除了這些令人鼓舞的講話,臺商在祖國大陸也切實感受到一個公平、高效、良好的外部發展環境。大陸認真履行加入世貿的承諾,大幅降低關稅稅率,逐步落實有關建筑、銀行、服務、旅游、商業的對外開放;不斷完善政務環境,取消了8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反分裂國家法是臺商的終極保證
《反分裂國家法》明確規定了要鼓勵和推進兩岸人員的交往,鼓勵和推進兩岸經濟合作和直接“三通”,鼓勵和推進教育、科技、文化等各個領域的交流。
“這部法律規定了要保護臺商在大陸的合法權益。”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兩會”后的中外記者見面會上回答臺灣記者提問時特別強調指出,《反分裂國家法》是一部加強和推進兩岸關系的法,是一部和平統一的法。只有遏制和反對“臺獨”勢力,臺海才有和平,臺海的和平和穩定有利于臺商到大陸投資,也有利于外國到中國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