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質上而言,未成年人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是一種典型的“弱弱相侵”。當下而言,無論是物質層面還是精神層面,留守兒童其實都是最缺乏資源的一個群體,在受盡歧視與冷漠之后,他們往往會產生一種自我放逐的心態,同樣以冷漠對待這個社會,“弱者抽刀向弱者”的事情,并非偶然。
而從全國范圍而言,留守兒童是一個相當龐大的數字。僅以湖南慈利這個典型的勞務輸出縣為例,數據顯示,今年8月慈利縣完成了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工作,全縣16周歲以下農村留守兒童16977人。對于這樣一個群體,當地政府有沒有建立起常態化的救濟和幫扶機制?即便有,效果恐怕也難稱理想。問題恰恰就在于這里,對于留守兒童,一些地方政府往往只有摸底排查,而無進一步的制度跟進。留守兒童易受侵害,實際上也折射出監管之孱弱。
涉留守兒童案件頻發、高發的背景下,有兩個問題亟待解決。一是失學、輟學。教育、民政等部門要切實擔起責任來,不讓任何一名留守兒童失學。二是像慈利這樣的勞務輸出地,有必要對留守兒童實行精細化救助,比如心理疏導、困難幫扶、開設維權通道等等。只有把工作做扎實了,留守兒童才不是悲傷和弱者的代名詞。
下一頁【延伸閱讀:終止嫖宿幼女該罪是法律正義的回歸】[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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