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社會治理 增進民生福祉
朱紅文
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后,社會秩序、社會福利和社會公平等就會凸顯為社會的關鍵議題,這是社會進步的必然邏輯。貫徹落實共享發展理念,應大力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努力增進民生福祉。
科學把握社會建設與其他建設的內在關聯。社會治理是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應科學把握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關聯。實踐證明,沒有其他方面建設作支撐,社會治理體系建構和社會治理創新就難以真正落到實處。當前,社會流動和社會結構呈現新的時空特點,尤其要深刻認識城鄉一體化建設的戰略意義,從統籌城鄉發展、妥善協調各種社會利益關系的高度加強社會治理頂層設計,克服社會治理體系建設中的片面性、形式主義和急功近利等問題,使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生態文明建設有機統一。
切實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的原則,注重機會公平,保障基本民生,實現全體人民共同邁入全面小康社會。當前,應著力增加公共服務供給,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努力建設與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城鄉統籌和一體的公共服務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讓人民群眾都能享有生存發展的基本權利、享有改革發展成果。
充分發揮個體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人人有責。當今時代,知識不斷更新、技術不斷發展、產業結構不斷變化,每個人都隨時面臨新事物的挑戰,都會不斷面對新的任務、新的課題。因此,每個人都應不斷學習,及時更新自己的知識和技能。同時,每個人都應意識到自己行為的風險和社會影響,勇于承擔風險、承擔社會責任。這就要求我們通過建構學習型組織和學習型社會,不斷提高人們的素養和能力,充分發揮個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注重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隨著社會發展,人們自愿組成了一系列新的自治團體和組織。這種新的社會共同體,是人民群眾作為社會治理主體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新形式。培育和發展新的社會共同體,充分發揮這些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是新的歷史條件下堅持群眾路線、改進群眾工作的內在要求。在創新社會治理機制和模式的過程中,應積極推動社會組織發展,促使其以專業化手段提升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水平。同時,應繼續加強各級黨委和政府在社會治理中的領導作用,使各類社會組織在法治化、規范化軌道上健康發展。
(作者為北京師范大學中國社會管理研究院常務副院長)
[責任編輯:韓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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