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倩:
其實對這件事情我們還是有很多疑問的,現在我們就有四個疑問:第一,一開始幼兒園就說對這件事情我并不知情,但是幼兒園就真的一點兒都不知道嗎?我們不妨看這么一張照片,這是從顏某的qq空間上發出來的,她說這是教室的一角。我們來看一下教室的一角有什么,和學生們的這些教學用具放在一起的是啤酒瓶,而且不止一個,幼兒園是一個教育機構,不可能不進行例查,在例查里面,難道沒有看到教室里面有什么嗎?如果看到了,難道這樣的酒瓶和當事人就沒有什么聯系嗎?
第二,再來看另外一張照片,這是一個孩子被塞到了垃圾桶里的一張照片,我們注意一個細節這是2010年12月的時候上傳的,2010年到現在將近2年的時間,我們注意到幼兒園說這樣的一位老師入園進行教育的時間有一年半,那雙方誰說的是真話。如果幼兒園說的是真話,那么這樣的一張照片一年半之前是誰拍的、誰干的,這樣的行為為什么幼兒園也毫不知情。
第三,顏某說她自己是通過關系進來的,她通過什么關系進來的,進來以后她受過事后的彌補性的教育了沒有,這些需要警方繼續的偵破,能給我們一個答案,顯然幼兒園擺脫不了它的責任。
第四,這件事情發生了,當然我們希望會對后面有警示。但是把希望寄托在通過一個個案就能夠杜絕這樣的類似事情的發生,顯然也并不現實。作為一個幼兒園,作為一個幼教機構,是不是也應當承擔把幼兒置于危險的容易受虐的環境,不能擺脫這樣的責任。
接下來我們再就相關的問題連線采訪洪道德教授。洪教授,您看當孩子的身體和心理都受到傷害的時候,我們本能地就會去尋找《未成年人保護法》,我看了一下《未成年人保護法》里面明確規定,不能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說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但是處罰不明確,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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