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河北省為例,上世紀80年代以來,水資源短缺的陰影一直籠罩著這個省。河北省人均水資源不足300立方米,僅為全國平均水平1/7。截至2013年年底,河北累計超采地下水1500億立方米左右,面積達6.7萬平方公里,均占全國的1/3。地下水水位不斷下降,全省形成7個較大地下水漏斗區。
據中國地質調查局公布的數據顯示,自1959年以來,華北平原地面累積沉降超過200毫米的區域達6萬多平方公里,超過華北平原總面積14萬平方公里的40%。其中,天津地區的沉降中心最大累計沉降量一度高達3.25米。長江三角洲地區最近30多年累計沉降超過200毫米的面積近1萬平方公里,占區域總面積的1/3。上海市、江蘇省的蘇錫常3市沉降中心區的最大累計沉降量分別達到了2.63米、2.80米,并出現了地裂縫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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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超采還會造成哪些影響?
地下水超采除了會形成地下水漏斗區,可能造成地面沉降外,還會引起其他一些環境影響。
造成局部地區水資源衰減并伴隨地下水污染。由于過量開采地下水導致巖溶塌陷,破壞上覆第四系隔水層,地表污水及劣質潛水通過塌陷段滲入。同時,水位降低和地下水漏斗的擴展,則增加了地下水接受補給的范圍,以至于超出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實際就是擴大了受污染面積。
對于沿海地區,造成海水入侵,地下淡水鹽堿化。在沿海地區超采地下水會破壞地下淡水與海水的壓力平衡,使海水內侵,造成機井報廢,人畜飲水困難,土壤鹽堿化,地下水質惡化等。
在巖溶區,過量開采地下水會造成地表塌陷。地表塌陷又會引起房屋開裂倒塌,地下管道彎裂,中斷交通與電力供應等一系列災難。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