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童墜井”是如何發(fā)生的?
救援人員在堅持不斷救援時,孩子的舅姥姥11月10日告訴澎湃新聞,派出所11月10日10時10分左右把孩子父母和爺爺帶走,是跟著警方的車走的,孩子父親不愿意去,被警方強行帶走。
蠡縣縣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徐敬東告訴澎湃新聞,公安部門帶走家屬是為了更詳細地了解孩子體態(tài)特征,包括身高、體重這些信息,了解完孩子掉井前的一些情況后就回到了救援現(xiàn)場。
對此,有網(wǎng)友提出警方接到“男童墜井”的報警后,是否曾向家屬核實詳細信息?
對此,《保定日報》11月8日曾報道稱,趙向陽第一時間向縣公安局110報警,同時向村“兩委”求救。公安部門和村干部接到求救后,迅速派出救助人員趕赴現(xiàn)場展開救援。蠡縣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立即啟動緊急預案,提出要采取有力措施,調動一切力量和設備,千方百計營救落井兒童。
據(jù)聰聰父親趙向陽事發(fā)后描述,枯井和地面相平,上面覆蓋了一張薄板,薄板上覆蓋了大約15厘米的土。男童和姐姐在旁邊玩耍玩具,過程中,男童向爸爸喊:“這里有個坑”,還沒等到爸爸回復,就掉井了,姐姐試圖抓住弟弟,也沒抓住。
聰聰外公李先生說,這口枯井深約40多米、井口直徑約30厘米,已建造十來年,已荒廢約5年時間。“這口井枯了之后,沒有回填,沒有井蓋,也沒有在枯井附近樹立警示標識,井口一直裸露在外。村里所有的井都沒有(井蓋和警示標識)。”
據(jù)河北電臺報道,村民回憶報警經(jīng)過稱,確實看見落井孩子的父親趴在井口,第一時間就報了警。
央視《東方時空》在11月10日晚的報道中也稱,警方接到報警后,進行多方調查取證,并且是在親屬簽字后才開挖救援的。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