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觀點
賣空氣屬于無照經營
空氣能否作為商品拿來出售?出現買賣糾紛的話,該如何維權?
云南凌云律師事務所孫文杰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現行法規并沒有對空氣做出品類劃分和特殊審批要求。在沒有取得相關資質、進行工商登記的前提下從事經營活動,就涉嫌無照經營的問題。一些商家,宣傳空氣能夠“預防”疾病,以夸大的語言誤導消費者購買,也涉嫌夸大宣傳。孫律師提醒,朋友圈銷售“新鮮空氣”的情況比較復雜,從朋友圈銷售的“新鮮空氣”來看,均屬于三無產品,購買后一旦發現上當受騙,由于沒有具體的銷售地址等因素,消費者向工商部門投訴維權,查處起來會比較困難。孫律師提醒,“新鮮空氣”是一種創意商品,廣大網友需謹慎購買。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