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尚有一名疑似韓裔男子禹尚(音譯)被起訴合謀違反《反海外腐敗法》罪。
檢察官表示,2013年初,潘基相出任高管的京南企業(Keangnam)債臺高筑,尋求出售在越南河內,又名“地標72”(Landmark 72)的京南河內地標大廈項目。這個項目估值達到8億美元。
檢察官提交紐約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39頁起訴書指控,潘基相與又名丹尼斯·潘(Dennis Bahn)的兒子潘柱賢還試圖從這起交易中獲得回扣,涉及金額數以百萬美元計。
美方官員表示,兩人向自稱該中東官員代理人的哈里斯支付50萬美元,并承諾在交易完成后再支付200萬美元。
檢察官并未透露潘氏行賄對象具體涉及哪個國家。
潘基相與哈里斯目前列為在逃嫌疑人,而據知在紐約曼哈頓從事房地產中介工作的潘柱賢在法庭提訊時否認控罪,法官批準取保候審。
紐約南區聯邦檢察官巴拉拉說“這起賄賂與詐騙計劃指控冒犯了所有相信誠實與高透明度營商手法的人,同時提醒世人那些把跨國貪污腐敗活動帶來紐約市的人將要面對美國執法部門的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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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碧娟]